2017年6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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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秘书职责(一)
2017-06-29 15:04
校办
一、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及两办印章、信件管理。
二、为管理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为重点人才服务。
三、负责信访登记及催办。
四、负责学校大事记记录。
五、负责校内电话通知、校外电话记录。
六、负责“校情公布栏”内容更换。
七、负责车辆调度及使用情况登记。
八、负责报刊分发。
九、负责办公室人员考勤登记。
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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