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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15:13点击:


1)组织协调学校党政各项重要活动,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会议,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2)组织和安排学校党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等全校性工作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

3)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呈阅、传递、反馈、归档和学校党委、行政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4)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公文处理及定期清理汇编工作,并指导校内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5)组织起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决议、决定等材料,参与整理或草拟学校阶段性专项材料和综合性材料,起草或审核党委、行政有关材料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讲话等。

6)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在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学校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党政会议决定事项、党政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调研、落实、反馈和汇报。

7)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组织学校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分析,协调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联系师生等工作。

8)负责与上级部门、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的联系沟通,做好接待工作。

9)负责学校信息收集、统计、审核和报送工作,统筹学校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对校内二级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等。

11)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领导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各单位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12)负责学校印章印鉴的管理,审定和办理校内党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审发工作。

13)负责学校OA行政办公系统的管理。

14)负责学校吉首校区公务用车管理。

15)负责学校会议室的管理。

16)负责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汇编工作。

17)负责《吉首大学年鉴》的编印工作。

18)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19)统筹协调国际交流合作与港澳台事务中心、文化教育场馆管理中心和综合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2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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